关于印发《江西省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于2014年8月1日上午在省教育考试院召开了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要整体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适应学生多样化需求,适应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确保今年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由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润保主持,省教育考试院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辉出席了会议,在昌全体中招委委员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处长黄建,就我省2014年中考报名、生源情况以及拟划定的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有关情况,向与会的省中招委委员作了汇报。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伍悦生就五年制高职计划超录比例,五年制高职划定分数线的依据、原则以及师范定向划线等有关情况作了进一步说明。
二、会议研究分析了今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形势,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建立健全由相关领导牵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招生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会议一致同意:
1、为了缓解五年制高职生源和计划不平衡的矛盾,决定今年五年制高职录取按照总计划50%的比例进行超录,最大限度满足广大考生接受职业教育的迫切要求。
2、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0分(其中,南昌市为270分);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等级为不低于1C5D,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C等级。
3、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定向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拟定的当地五年制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比较科学、合理,同意并向社会公布。
三、会议要求:
1、切实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加快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抓手,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努力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
2、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建设,重点强化招生统筹管理。继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压缩“三限”招生比例。五年一贯制学生从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要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城乡劳动者等纳入中职年度招生计划,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改革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破解难点热点问题,建立“知识 技能”等录取方式,为学生提供多样化入学机会。
3、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 各地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实行年审制度,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公布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管理招生信息发布,杜绝虚假招生信息,禁止部门和地方保护、抢拉生源、“有偿”招生等。对于违规招生行为要及时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中招工作的公平公正。
4、积极推进中高职教育对接培养模式改革。通过中高职对接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入推进,逐步扩大高等职业学校对口招收“三校生”规模,逐步建立适应江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适合终身教育需要的开放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5、进一步规范师范定向招生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作为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院校要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加强对招生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设区市教育局要对拟录取考生的资格进行联审后向社会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师范定向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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