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省属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三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总结推广示范学校改革发展成果
各地(校)要充分发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系统梳理政府支持和推动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顺应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总体趋势,谋划和推动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要认真总结提炼示范学校建设的经验成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增强示范辐射,推动更多的学校学习借鉴,带动区域中职教育整体水平提升;要引导和督促示范学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探索完善示范学校对其他学校的帮扶带动机制,实现共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增强中职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科学指导示范学校推进
“后示范”建设。各地(校)要指导和推动示范学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及时固化改革成果,形成有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和扶持学校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建设成果,带动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实现优质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和帮助示范学校及时树立新的发展目标,继续保持改革创新的动力,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发展再上新台阶。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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